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、烹调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,不烹调腐败变质、有毒有害食品。 1、 2、食品要烧熟煮透,出品菜肴中心温度不低于70℃。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,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,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。 1、 3、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(超过2小时)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℃或低于10℃的条件下存放;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。隔顿、隔夜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...
烹调加工管理制度
1、烹调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,不烹调腐败变质、有毒有害食品。
2、食品要烧熟煮透,出品菜肴中心温度不低于70℃。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,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,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。
3、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(超过2小时)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℃或低于10℃的条件下存放;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。隔顿、隔夜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并记录。
4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。
5、灶台、抹布要随时清洗,保持清洁。不用抹布揩碗盘,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。
6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厨垃圾管理规定,收集处理餐厨垃圾,及时清洗垃圾容器和抽油烟机罩。
7、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、半成品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,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。
8、食品加工煎炸用油,应控制使用次数,重复使用不易超过3次,重复使用过的煎炸油不能再次用于食品加工。
9、工作结束后,调料加盖,工具、用具洗刷干净,定位存放;灶上、灶下、案台地面清洗冲刷干净,不留残渣、油污,不留卫生死角,及时清除垃圾,做到班产班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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